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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4章 姑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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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好容易,才有了做个顶天立地男人的资格……”他掩着面,挥挥手道:“斩吧。”

    刽子手手起刀落,鲜血喷溅,两颗头颅很快被抹上石灰,高高地吊起在辕门的高处。尸身处理掉了,鲜血还在滴滴答答从人头颈的断面滴下来,经过的人无不小心翼翼绕开两三丈的距离,唯恐被那颈血污了。

    杨寄在日落回去的时候,特意抬头看了看两颗灰败的首级,两双眼睛还惊恐地睁着,但是毫无光泽,地上的血迹凝结成紫褐色,与灰尘混在一起。

    他回到自己住的地方,跟仆从道:“去集市里沽一坛酒。”

    此时,不觉已经在姑臧呆到了秋季,北地的冷来得早,建邺此刻大约还是菊黄蟹肥的好时节,姑臧的夜晚没有火盆已经过不下去了。他的内室,烧得温暖如春,带着沈沅发油上甜甜的桂花香,他的妻子,仍然毫无将军夫人的架子,拿火钳拨着炭盆里的炭火,笼上盖子之后,又把阿盼的脏衣服收拾到藤簸箩里。

    “回来了?”她抬头看看杨寄,立刻发现他不同于往常的颓废神色,不由伸手探了探他的额头,又试了试自己的额温,才凑在他身边问,“怎么了?心情不好?”

    杨寄见自己的酒菜送了上来,自己拿热乎乎的爨筒(1)斟了一杯,才说:“杀了人了……”

    沈沅笑道:“你带兵打仗的,又不是没有杀过人,怎么这还值得难过?又不是我杀了人。”

    杨寄道:“但是杀自己人是第一次,看着活生生的兄弟,身首异处,总觉得不是滋味儿。”他“滋溜”饮了一口酒,又说:“不过二兄说得对。军营里要有军营里的纪律,不然带出去也不成话。喝酒也是误事的,虽然不打仗的时候不禁喝酒,不过我这里也要带头,今日喝过,以后没特殊情况就不喝了。”

    沈沅笑道:“说得好!听说军纪里也禁绝赌博,要是你带不了好头,只怕下面也赌成一片,再不想出征的,是也不是?”

    杨寄终于被她说得展颜,露出点平日的嬉笑神色,伸手在沈沅颊上摸了一把,笑道:“敢情你逮着话缝就想治我了?行!说得对我就听。以后我要随便就赌,你就吩咐军棍来揍我——军法就是这么规定的,别人不敢,你可以。”

    沈沅满心欢喜,看着自己男人那张俊朗的面庞,虽然在西北的风沙里吹得有些粗糙,也比以前晒黑了些,却更觉出男人的刚硬味道来。她殷勤地为杨寄夹菜盛饭,看他吃得香,便有成就感:“你倒好,天天吃得多,长得都是肌肉块,我和阿盼倒是越发圆了,大概还是动弹得太少的缘故。在家里做这个劳什子的将军夫人,真是无聊透了,真不知那些贵人家中的夫人们,是怎么熬过这样的日子的?”

    杨寄隔着黄澄澄的灯光看面前的人儿,只觉得真实得不敢相信,她果然更像自己的名字了,圆圆的双眸星光熠熠,双颊圆嘟嘟的,连酒窝都深陷了进去,粉嫩可爱得要命。他适意地长叹一声:“哎!老婆孩子热炕头,人生最得意莫过于此!我杨寄历了那么多劫,总算盼到了这一天,总算不枉此生了!”

    沈沅戳了他一指头,笑骂道:“出息!给外人听见了,哪里以为你是个执掌一方的大将军?!”

    杨寄笑道:“大将军在家里,也是个普通男人嘛。就如以前,我们想象中皇帝的日子,那叫一个舒坦!天天都有肉吃,吃饭更是想捞干的捞干的,想捞稀的捞稀的;无聊了就四乘大马拉辆车,爱上哪儿逛上哪儿逛;心情不好,爱砍谁头砍谁头……其实呢,日子都过得提心吊胆的,简直是受罪哦!”

    沈沅抿嘴一笑,收拾着碗盘,杨寄边搭手帮忙,边说:“不过西北这里入冬很冷,古话说的‘燕山雪花大如席’,我也没见过,单单思忖着,该是多大的席子,就算是坐席,这雪也够惊人的。”

    沈沅咋舌:“这样冷的天,就只有窝在家里围炉喝酒了?听说越北边越冷,那北燕那里岂不是更要颗粒无收?”

    杨寄点点头:“他们原本是不种地的,三季放牧,冬季就圈了牛羊住帐篷里。后来趁我朝内乱的时候,发兵袭击了阴山以南的地方,夺取了关陇,又取了赵北三郡,便以代郡为国都,半耕半牧。他们靠天吃饭更多,要是老天爷不作美,大家不能活活饿死,自然另找活路。”

    沈沅想了想算是明白了:活路是什么,也只有是骚扰边境过来抢掠。他们骑兵彪悍,打仗厉害,既然有这样好的生财之道,少不得时时拿出来用一用的。

    “好冷。”杨寄故意抱怨着,“早早上榻休息吧。”他的手赖皮似的伸在沈沅怀里“取暖”,沈沅旋即感到,他的手心温热,“取暖”根本就是个借口。然而被这样裹挟着,半是身不由己,半是心甘情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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